緣分盡了,於是我,一個人。

關於兩個人無法繼續忍受彼此,並沒有理由可循。

我們都同意,也接受了這樣的事實。

朋友們,請不要問:「為什麼?」

更不要,再次的向我確認,事情的真實性。

希望你,在自由的天空下,盡情的揮灑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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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acky07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