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我說,
「現在的學生都不重視自己的信用,踐踏自己的承諾。」
這樣的說法是否是以偏概全呢?

最近兩週內我身邊出現好多例子,包括:
1. 答應我該交的作業時間不見人影、
2. 幾次約好做會聲會影的時間屢次爽約(忘記、去打球...)、
3. 為了一句「我三點上來問妳數學」,我14:55就在辦公室等他,他老兄姍姍來遲,時間是15:11...
4. 該交作業的時候告訴我「我還有國文罰寫」、
5. 該做的罰勤天數不到,畢業就當沒這回事...
6. 沒帶參展的作業,用MSN傳個訊息就當告知了,我有說ok嗎?
7. ...

當妳面對面跟他們說的時候,他們表現一副誠懇的樣子,
彷彿妳的勸勉、妳的教訓他們已經牢記在心,絕不二過。
但是當妳一次又一次相信他們的同時,我發現,都是枉然。

我不懂,當別人尊重你們的同時,你們卻不能同等尊重自己?
我不懂,當別人相信你們的同時,你們卻不能同等相信自己?
我不懂,當別人還沒有放棄你們的時候,你們卻自己將自己放逐?

「人無信不立。」

學生可以犯錯,但是並不表示可以不需要尊重。
約定好的時間,就算在休息,我也會犧牲休息時間赴約,
更何況提出約定的人是你們啊!
別說是老師和學生的關係,就算是朋友之間,信用不也是最重要的嗎?

不要給自己太多犯錯的機會,當下沒有生氣,並不代表不在意。
難道非要人家處罰,才知道要改進嗎?
(更甚者是處罰了也不知改進)

你們要學習的東西還很多,
除了你們最擅長的計較之外,還有更多東西需要你們用心去體會。

「反省」這個功夫不是要別人告訴你們,
而是要發自內心的省察自己的錯誤,察覺之後,再想辦法去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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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acky07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