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次有填寫要擔任發放消費券的工作,也幸運被選上了。
昨天下午去開了關於發放消費券的宣導說明會。
第一階段在2009/01/18(日)08:00~17:00,
在戶籍地鄉市公所指定地方領取(一般來說都是以前的投開票所)。
(可輸入戶籍地址上網查詢地址:http://3600.moi.gov.tw/

他有分成幾種身份的領取,在這邊跟大家簡單說明一下:
1.滿20歲、有身份證的成年人(民國78年1月18日前出生)
 (1)攜帶身份證、印章、通知單(可有可無)到指定地點領取。
 (2)委託他人領取:需委託書、雙方身份證

2.未滿20歲國民(民國78年1月19日後出生)
 (1)委託法定代理人領取(不需委託書,代領人需攜帶身份證、戶口名簿)
  (如果法定代理人持有居留證而非身份證,不得代領)
 (2)委託其他成人領取(Ex:爺爺奶奶或親戚,隔壁大叔等,需要委託書、代領人身份證)

3.未滿20歲但已結婚的國民
 (1)自行領取:攜帶身份證、印章、通知單(可有可無)到指定地點領取。
 (2)委託他人領取:法定代理人(不需委託書、需雙方身份證)、他人(需委託書、雙方身份證)

4.持有居留證的民眾
 (1)自行領取:攜帶居留證、印章、通知單(可有可無)到指定地點領取。
 (2)委託他人領取:需本身居留證、代領人身份證、委託書

大概分成這幾類,如果第一階段因為各種原因沒有領取,還有第二階段。
第二階段時間:2009/02/07~2009/04/30營業日在各指定郵局領取。

消費券面額:500元*6張+200元*3張,不得要求更換面額。
使用時間:2009/01/18~2009/09/30

如果還有問題,可直接撥打電話詢問:
市話撥打免付費專線:0800-88-3600
手機付費專線:02-412-3600

參考網站:http://3600.moi.gov.tw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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